法考:商: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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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考:商:公司法 [2025/04/21 09:28] – bjgdtc | 法考:商:公司法 [2025/04/21 10:52] (当前版本) – bjgdtc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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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 42: | 行 42: | ||
11. 任意公积金的用途只有三个:转为增加注册资本、扩大生产经营和弥补公司的亏损。 | 11. 任意公积金的用途只有三个:转为增加注册资本、扩大生产经营和弥补公司的亏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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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2.股份回购的上限是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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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3.法定公积金为扣除亏损的利润的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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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4.股东召集和主持股东会: | ||
/www/wwwroot/dokuwiki/data/attic/法考/商/公司法.1745198899.txt.gz · 最后更改: 2025/04/21 09:28 由 bjgd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