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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考:法理:马蜂知识点梳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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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考:法理:马蜂知识点梳理 [2023/08/19 10:41] bjgdtc法考:法理:马蜂知识点梳理 [2023/08/19 11:16] (当前版本) bjgdtc
行 13: 行 13:
   - 法的本质其次反应为法的阶级性(体现统治阶级意志)   - 法的本质其次反应为法的阶级性(体现统治阶级意志)
   - 法的本质最终体现为法的社会性(物质制约性)   - 法的本质最终体现为法的社会性(物质制约性)
-==== (三)国法(国家现行法)P8: ====+=== (三)国法(国家现行法)P8: ===
  
   - 国家专门机关(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制定法或成文法)   - 国家专门机关(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制定法或成文法)
行 22: 行 22:
 注意:①并非只有国法才有强制性,任何的社会规范都有保证自己得以实现的力量。 注意:①并非只有国法才有强制性,任何的社会规范都有保证自己得以实现的力量。
 ②不管哪个法学流派,都可能把国法看作是实在法。 ②不管哪个法学流派,都可能把国法看作是实在法。
-==== (四)法的特征P8: ====+=== (四)法的特征P8: ===
  
 规范性、国家意志性、普遍性、强制性、可诉性 规范性、国家意志性、普遍性、强制性、可诉性
-==== (五)法的作用P11: ====+=== (五)法的作用P11: ===
  
 法律的规范作用:指引、评价、教育、预测与强制 法律的规范作用:指引、评价、教育、预测与强制
行 34: 行 34:
   * ⑤强制→违法犯罪+已发生   * ⑤强制→违法犯罪+已发生
 法律的社会作用:维护阶级统治(政治职能)、执行社会公共事务(社会职能) 法律的社会作用:维护阶级统治(政治职能)、执行社会公共事务(社会职能)
-(六)法的价值种类 P15:+ 
 +=== (六)法的价值种类 P15:=== 
 + 
 1.秩序、自由、人权、正义 1.秩序、自由、人权、正义
 2.对自由进行限制的具体原则: 2.对自由进行限制的具体原则:
-①伤害原则 +  * ①伤害原则 
-②法律家长主义(禁止自我伤害的法律) +  ②法律家长主义(禁止自我伤害的法律) 
-③冒犯原则 +  ③冒犯原则 
-④法律道德主义原则 +  ④法律道德主义原则 
-(七)法的价值冲突 P16:+=== (七)法的价值冲突 P16:=== 
 事实判断的基本职能→描述一个客观事实(可以统一) 事实判断的基本职能→描述一个客观事实(可以统一)
 价值判断的基本职能→评价(因人而异) 价值判断的基本职能→评价(因人而异)
-(八)法律的要素P18:+=== (八)法律的要素P18:=== 
 1.法律规范=法律规则+法律原则、法律规则是法律规范中最基本的组成单位 1.法律规范=法律规则+法律原则、法律规则是法律规范中最基本的组成单位
 2.法律规则与发育条文:逻辑三要素(假定条件、行为模式、法律后果)条文中均可省略,逻辑上缺一不可,省略为常态。 2.法律规则与发育条文:逻辑三要素(假定条件、行为模式、法律后果)条文中均可省略,逻辑上缺一不可,省略为常态。
行 52: 行 57:
 ②必须要通过对语言文字的解释来实现对法律含义的说明 ②必须要通过对语言文字的解释来实现对法律含义的说明
 ③用法律的名义来处理案件 ③用法律的名义来处理案件
-(九)法的渊源和分类P29:+=== (九)法的渊源和分类P29: === 
 1.非正式渊源→填补漏洞、辅助理解 1.非正式渊源→填补漏洞、辅助理解
-(十)当代中国真是法律渊源P30: +=== (十)当代中国真是法律渊源P30:=== 
-1.法官不能单独的直接以宪法为依据来裁判案件 + 
-2.基本法普通法效力没有高下之分,发生法律内部的冲突由全人常解释或裁决 +  * 1.法官不能单独的直接以宪法为依据来裁判案件 
-3.地级市的地方性能够规定的范围:城乡(管理)、生态(文明、保护)、历史(文化)基(基层社会治理) +  2.基本法普通法效力没有高下之分,发生法律内部的冲突由全人常解释或裁决 
-4.民族自治法规不能变通的范围:宪民(民族区域自治法)基(基本原则)专(中央专门规定)不得变 +  3.地级市的地方性能够规定的范围:城乡(管理)、生态(文明、保护)、历史(文化)基(基层社会治理) 
-5.判例不管在什么法系都是法律渊源,在中国是非正式渊源。 +  4.民族自治法规不能变通的范围:宪民(民族区域自治法)基(基本原则)专(中央专门规定)不得变 
-(十)法的时间效力P37: +  5.判例不管在什么法系都是法律渊源,在中国是非正式渊源。 
-1.法律的生效时间以公布为前提 +=== (十)法的时间效力P37: === 
-2.明示的废止→明文规定;默示的废止→司法机关拒绝适用 + 
-3.溯及力解决的核心问题:新法能不能管它生效之前的未决案 +  * 1.法律的生效时间以公布为前提 
-(十一)法律关系主体P41: +  2.明示的废止→明文规定;默示的废止→司法机关拒绝适用 
-1.法律规范当中的权利义务是抽象的、一般的、针对所有人的;法律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则是具体的、现实的、指向特定主体的。法律关系的出现就意味着权利和义务转化为现实,就意味着立法者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在现实中达成了,就意味着法律实现了(法律关系是法律规范的实现形式,也是立法目的实现方式) +  3.溯及力解决的核心问题:新法能不能管它生效之前的未决案 
-2.法律关系的范围小于社会关系的范围。二者不能等同。如果没有法律规范就没有法律关系 +=== (十一)法律关系主体P41:=== 
-(十二)法律关系的种类P40: + 
-1.调整型法律关系和保护型法律关系区分的关键点在于产生法律关系的行为是否基于合法行为(合法要调整,违法要保护) +  1.法律规范当中的权利义务是抽象的、一般的、针对所有人的;法律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则是具体的、现实的、指向特定主体的。法律关系的出现就意味着权利和义务转化为现实,就意味着立法者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在现实中达成了,就意味着法律实现了(法律关系是法律规范的实现形式,也是立法目的实现方式) 
-2.横向和纵向看主体地位是否平等(平等横向,不平等纵向) +  2.法律关系的范围小于社会关系的范围。二者不能等同。如果没有法律规范就没有法律关系 
-3.单向和多向看权利义务是否对等(不对等单向,对等多向) +=== (十二)法律关系的种类P40: === 
-4.三方以上主体叫多向,第一和第二看独立(能够独立存在是第一,不能独立存在叫第二性法律关系)(一般而言,实体一程序二,调整一保护二) + 
-(十三)法律责任的竞合P46: +  * 1.调整型法律关系和保护型法律关系区分的关键点在于产生法律关系的行为是否基于合法行为(合法要调整,违法要保护) 
-1.一个人一个行为引发了多个法律责任互相排斥 +  2.横向和纵向看主体地位是否平等(平等横向,不平等纵向) 
-专题法的运行P49 +  3.单向和多向看权利义务是否对等(不对等单向,对等多向) 
- (一)执法P50: +  4.三方以上主体叫多向,第一和第二看独立(能够独立存在是第一,不能独立存在叫第二性法律关系)(一般而言,实体一程序二,调整一保护二) 
-1.执法的特点:国家权威性、国家强制性、主动性、单方面性 +=== (十三)法律责任的竞合P46: === 
-2.执法的主体是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 + 
-3.执法的基本原则:依法行政、讲求效能、公平合理 +  * 1.一个人一个行为引发了多个法律责任互相排斥 
-(二)司法P51: + 
-1.司法的特点:国家权威性、国家强制性、严格的程序性、合法性(可预测就是合法,正当性就是合理) +==== 专题二 法的运行P49 ==== 
-2.司法必须有表明法的适用结果的法律文书,如判决书、裁定书和决定书等 + 
-3.司法原则:司法法治原则、司法平等原则、司法独立原则(①司法的专属性②司法权行使的独立性③司法权行使的合法性)、司法责任原则、司法公正原则 +===  (一)执法P50: === 
-(三)内部证成与外部证成P56: + 
-1.口诀:内部证成搞逻辑,外部证成搞前提。大小前提都要搞,搞定前提有逻辑。推理逻辑越细密,结论越有说服力。外部证成解难题。 +  1.执法的特点:国家权威性、国家强制性、主动性、单方面性 
-2.内部证成实现可预测性(形式法治),外部证成实现正当性(实质法治) +  2.执法的主体是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 
-3.外部证成关心前提,内部证成关心结论,保证结论的逻辑正确 +  3.执法的基本原则:依法行政、讲求效能、公平合理 
-4.内部证成不必然包含外部证成,外部证成必然包含内部证成 + 
-5.内部证成越细致,结论的说服力越强,但不影响结论的成立 +=== (二)司法P51: === 
-6.内部证成就是法律推理,外部证成包括法律解释、案件事实的认定和法律渊源的选择以及法律漏洞的填补工作 + 
-(五)法律的解释P62: +  1.司法的特点:国家权威性、国家强制性、严格的程序性、合法性(可预测就是合法,正当性就是合理) 
-1.法律解释是必须的 +  2.司法必须有表明法的适用结果的法律文书,如判决书、裁定书和决定书等 
-2.法律解释只有简单或复杂的区分,没有有或没有的区别 +  3.司法原则:司法法治原则、司法平等原则、司法独立原则(①司法的专属性②司法权行使的独立性③司法权行使的合法性)、司法责任原则、司法公正原则 
-(六)法律解释的方法P62: +=== (三)内部证成与外部证成P56: === 
-文义解释 判断标志:解释活动仅限于语言文字的字面含义 + 
-立法者目的解释 立法意图+立法资料 +  * 1.口诀:内部证成搞逻辑,外部证成搞前提。大小前提都要搞,搞定前提有逻辑。推理逻辑越细密,结论越有说服力。外部证成解难题。 
-历史解释 立法背景+新旧法律对比 +  2.内部证成实现可预测性(形式法治),外部证成实现正当性(实质法治) 
-比较解释 解释活动围绕外国的立法和判例学说而展开 +  3.外部证成关心前提,内部证成关心结论,保证结论的逻辑正确 
-体系解释 是否联系其他条文进行解释 +  4.内部证成不必然包含外部证成,外部证成必然包含内部证成 
-客观目的解释 结合现实社会的客观发展需要解释法律,往往用来解决新型案件,应对新鲜事物+  5.内部证成越细致,结论的说服力越强,但不影响结论的成立 
 +  6.内部证成就是法律推理,外部证成包括法律解释、案件事实的认定和法律渊源的选择以及法律漏洞的填补工作 
 +=== (五)法律的解释P62: === 
 + 
 +  * 1.法律解释是必须的 
 +  2.法律解释只有简单或复杂的区分,没有有或没有的区别 
 + 
 +=== (六)法律解释的方法P62: === 
 + 
 +  文义解释 判断标志:解释活动仅限于语言文字的字面含义 
 +  立法者目的解释 立法意图+立法资料 
 +  历史解释 立法背景+新旧法律对比 
 +  比较解释 解释活动围绕外国的立法和判例学说而展开 
 +  体系解释 是否联系其他条文进行解释 
 +  客观目的解释 结合现实社会的客观发展需要解释法律,往往用来解决新型案件,应对新鲜事物
                                                                                                              
- (七)当代中国的法律解释体质:“一元多级” +===  (七)当代中国的法律解释体质:“一元多级” === 
-1.宪法中所有的“两央”都是指中央政府、中央军委,所有的“两高”都是最高检、最高法。 + 
-2.“三委”是指:监委(国家监察委员会)、专委(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省常委 +  * 1.宪法中所有的“两央”都是指中央政府、中央军委,所有的“两高”都是最高检、最高法。 
-(省级人大常委会) +  2.“三委”是指:监委(国家监察委员会)、专委(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省常委 
-3.两央、两高和三委有权向全人常作出立法解释的申请 +  (省级人大常委会) 
-4.立法解释可以对法律本身进行调整,明确界限或补充规定(最特殊。可以以解释为名达到立法的效果) +  3.两央、两高和三委有权向全人常作出立法解释的申请 
-5.省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对地方性法规的应用问题作出的解释(这里的地方性法规是省法规) +  4.立法解释可以对法律本身进行调整,明确界限或补充规定(最特殊。可以以解释为名达到立法的效果) 
-6.最高法出审判解释,最高检出检察解释 +  5.省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对地方性法规的应用问题作出的解释(这里的地方性法规是省法规) 
-专题三 法的演进P69: +  6.最高法出审判解释,最高检出检察解释 
-(一)法的起源P69:+==== 专题三 法的演进P69: ==== 
 + 
 +=== (一)法的起源P69: === 
 1.原始社会和社会主义社会没有法律 1.原始社会和社会主义社会没有法律
-(二)法的继承与法的移植P73:+=== (二)法的继承与法的移植P73: === 
 1.继承前提:要求新旧法律属于不同类型 1.继承前提:要求新旧法律属于不同类型
-(三)西方国家两大法系P75:+=== (三)西方国家两大法系P75: === 
 1.大陆法系的正式渊源只有制定法 1.大陆法系的正式渊源只有制定法
 2.判例在大陆法系是非正式渊源 2.判例在大陆法系是非正式渊源
 3.英美法系的正式渊源除了有制定法之外更多数量的是判例法 3.英美法系的正式渊源除了有制定法之外更多数量的是判例法
-(四)法的现代化P76:+=== (四)法的现代化P76: === 
 1.中国是典型的外源型法的现代化 1.中国是典型的外源型法的现代化
  
行 124: 行 150:
  
 2. 2.
-比较项 内发型法的现代化 外源型法的现代化 + 
-动力来源 本国经济和社会的自然发展推动了法的现代化 战争、殖民等外来因素和动力推动了法的现代化 +比较项     | 内发型法的现代化                外源型法的现代化                                           | 
-过程特点 自下而上,即社会发展在前,法律变革在后 自上而下,即国家为了解决政治困局,被迫推动法律变革 +动力来源    本国经济和社会的自然发展推动了法的现代化    战争、殖民等外来因素和动力推动了法的现代化                              | 
-现代化的阻碍 法的现代化是自发的,一般不存在太大的内部阻力 法的现代化是被迫的,常采用法律移植的方式,因此会存在外来法律制度与本土法律文化之间的不适应甚至冲突 +过程特点    自下而上,即社会发展在前,法律变革在后     | 自上而下,即国家为了解决政治困局,被迫推动法律变革                          | 
-代表性国家 欧洲国家,如英国、德国等 亚洲和非洲等曾为列强殖民的国家 +现代化的阻碍  法的现代化是自发的,一般不存在太大的内部阻力  法的现代化是被迫的,常采用法律移植的方式,因此会存在外来法律制度与本土法律文化之间的不适应甚至冲突  | 
-专题五 立法法P85: +代表性国家   | 欧洲国家,如英国、德国等            亚洲和非洲等曾为列强殖民的国家                                    | 
-(一)立法体制P86: + 
-1.人民制宪,人大修宪,人常解释宪法,人大+人常监督宪法的实施 + 
-2.规章的限制(于公于私的两项限制):于工不能增加权力减少职责,于私不能增加义务减少权利 +==== 专题四 立法法P85: ==== 
-3.协同立法的考点在于级别,最次的是地级市一级 + 
-4.规章中于公于私的两项限制: +=== (一)立法体制P86: === 
-①于工:不能增加权力减少职责 + 
-②于私:不能增加义务减少权利 +  1.人民制宪,人大修宪,人常解释宪法,人大+人常监督宪法的实施 
-5.基本法律和普通法律只是在内容和制定主体层面有区分,但本身在效力上没有区分,都是法律,都拥有仅次于宪法的效力 +  2.规章的限制(于公于私的两项限制):于工不能增加权力减少职责,于私不能增加义务减少权利 
-6.地级市级别所有的立法,不论是地方性法规还是地方政府规章,都有城乡建设,城乡管理,生态文明、历史文化的四项限制 +  3.协同立法的考点在于级别,最次的是地级市一级 
-7.在我国地方立法体制中,人大居于主导地位(即重大事项人大过) +  4.规章中于公于私的两项限制: 
-(二)立法程序P89: +  ①于工:不能增加权力减少职责 
-1.审议:人大一个月,常委一星期 +  ②于私:不能增加义务减少权利 
-2.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在讨论问题时应当邀请其他专委会的成员列席会议发表意见+反馈 +  5.基本法律和普通法律只是在内容和制定主体层面有区分,但本身在效力上没有区分,都是法律,都拥有仅次于宪法的效力 
-3.委员长会议只和常委会有关和全国人大无关 +  6.地级市级别所有的立法,不论是地方性法规还是地方政府规章,都有城乡建设,城乡管理,生态文明、历史文化的四项限制 
-4.法律主席相对多,宪法主席团绝对多(绝对多2/3以上) +  7.在我国地方立法体制中,人大居于主导地位(即重大事项人大过) 
-5.公布渠道:①机关公报②普通报纸(看层级发表)③官方网站 +=== (二)立法程序P89: === 
-)立法审查P92: + 
-1.事前审查和事后审查核心区别:被审查的下位法到底有没有生效,如果被审查的下位法已经生效了就是事后审查 +  * 1.审议:人大一个月,常委一星期 
-2.区、州、市一级,自治县提两级,常委会合法性,批准后当自己(的立法来对待) +  2.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在讨论问题时应当邀请其他专委会的成员列席会议发表意见+反馈 
-3.当代中国需要经过批准的法律文件只有两类: +  3.委员长会议只和常委会有关和全国人大无关 
-①地市级的法规 +  4.法律主席相对多,宪法主席团绝对多(绝对多2/3以上) 
-②所有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 +  5.公布渠道:①机关公报②普通报纸(看层级发表)③官方网站 
-第二部分·习近平法治思想 +=== )立法审查P92: === 
-专题六 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P99: + 
-(一)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鲜明特色P100: +  1.事前审查和事后审查核心区别:被审查的下位法到底有没有生效,如果被审查的下位法已经生效了就是事后审查 
-1.原创性、系统性、时代性、人民性、实践性 +  2.区、州、市一级,自治县提两级,常委会合法性,批准后当自己(的立法来对待) 
-(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 +  3.当代中国需要经过批准的法律文件只有两类:①地市级的法规②所有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   
-1.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同中国实际相结合的最新成果 + 
-2.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对党领导法治建设丰富实践和宝贵经验的科学总结 +===== 第二部分·习近平法治思想 ===== 
-3.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根本遵循 + 
-4.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引领法治中国建设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思想旗帜 +==== 专题五 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P99: ==== 
-专题: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P103: + 
-(一)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 +=== (一)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鲜明特色P100: === 
-1.党的领导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法治之魂,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为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提供根本政治保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 + 
-2.全面依法治国是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加强和改善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是由全面依法治国的性质和任务决定的,也是由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的一致性决定的。 +  * 1.原创性、系统性、时代性、人民性、实践性 
-3.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之本质特征的科学概括,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发展规律的本质把握 + 
-4.坚持党的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 +=== (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 === 
-5.健全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党委政法委是党委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 + 
-专题七 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P103:+  1.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同中国实际相结合的最新成果 
 +  2.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对党领导法治建设丰富实践和宝贵经验的科学总结 
 +  3.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根本遵循 
 +  4.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引领法治中国建设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思想旗帜 
 +==== 专题: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P103: ==== 
 + 
 +=== (一)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 === 
 + 
 +  1.党的领导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法治之魂,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为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提供根本政治保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 
 +  2.全面依法治国是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加强和改善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是由全面依法治国的性质和任务决定的,也是由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的一致性决定的。 
 +  3.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之本质特征的科学概括,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发展规律的本质把握 
 +  4.坚持党的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 
 +  5.健全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党委政法委是党委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 
 +==== 专题七 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P103: ==== 
 1.定性汇总: 1.定性汇总:
 党的领导——根本保障,法治之魂 党的领导——根本保障,法治之魂
行 183: 行 223:
 口诀:党人特色两依宪,立执司守没有监;三依三治现代化,干部队伍内外抓 口诀:党人特色两依宪,立执司守没有监;三依三治现代化,干部队伍内外抓
  
-专题九 宪法的基本理论 P133: +==== 专题八 宪法的基本理论 P133:==== 
-(一)宪法的概念P133: +=== (一)宪法的概念P133: === 
-1.宪法三最:+ 
 +  - 宪法三最:
 ①内容最重要(不是什么都值得入宪) ①内容最重要(不是什么都值得入宪)
 ②效力最高(母法和子法的关系)(立法基础、不得违背、最高准则) ②效力最高(母法和子法的关系)(立法基础、不得违背、最高准则)
 ③程序最严格(修改的程序) ③程序最严格(修改的程序)
 口诀:提案主体、通过要求、公布要求规格高 口诀:提案主体、通过要求、公布要求规格高
-2.五一全人常,临时开会提修宪,法律主席相对多,宪法主席团绝对多 +  - 五一全人常,临时开会提修宪,法律主席相对多,宪法主席团绝对多 
-3.宪法的制定:起草机关是必备的,通过机关可有可无 +  宪法的制定:起草机关是必备的,通过机关可有可无 
-(二)宪法的分类P37: +=== (二)宪法的分类P37: === 
-1.宪法的形式分类:+ 
 +  - 宪法的形式分类:
 ①是否具有统一法典形式(蒲莱士):成文宪法和不成文宪法(宪法中的成不成文就是成不成法典) ①是否具有统一法典形式(蒲莱士):成文宪法和不成文宪法(宪法中的成不成文就是成不成法典)
 ②宪法有无严格的制定、修改机关和程序(蒲莱士):刚性宪法和柔性宪法(刚和柔指的是效力和程序) ②宪法有无严格的制定、修改机关和程序(蒲莱士):刚性宪法和柔性宪法(刚和柔指的是效力和程序)
 ③制定宪法的主体不同:钦定宪法、民定宪法、协定宪法 ③制定宪法的主体不同:钦定宪法、民定宪法、协定宪法
-2.宪法的实质分类:马克思主义的宪法分类+  - 数字列表项目宪法的实质分类:马克思主义的宪法分类
 ①以国家类型和宪法的阶级本质为标准:资本主义宪法和社会主义宪法 ①以国家类型和宪法的阶级本质为标准:资本主义宪法和社会主义宪法
 ②以宪法与社会现实是否一致:虚假的宪法和非虚假的宪法(列宁) ②以宪法与社会现实是否一致:虚假的宪法和非虚假的宪法(列宁)
-3.宪法发展的“里程碑”:+  - 数字列表项目宪法发展的“里程碑”:
 ①1787年美国宪法是世界上第一部成文宪法 ①1787年美国宪法是世界上第一部成文宪法
 ②1791年法国宪法是欧洲大陆第一部成文宪法 ②1791年法国宪法是欧洲大陆第一部成文宪法
行 208: 行 250:
 ⑥1923年《中华民国宪法》又称《贿选宪法》是我国历史上首部正式颁行的宪法 ⑥1923年《中华民国宪法》又称《贿选宪法》是我国历史上首部正式颁行的宪法
 ⑦1954年宪法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社会主义性质的宪法 ⑦1954年宪法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社会主义性质的宪法
-4.中国宪法发展历史+  - 数字列表项目中国宪法发展历史
 ①三大七小一制定:54宪法,75 78 82大修,79 80 88 93 99 04 18小修 ①三大七小一制定:54宪法,75 78 82大修,79 80 88 93 99 04 18小修
 ②非公有制经济:88补充,93市场、99重要、04鼓支 ②非公有制经济:88补充,93市场、99重要、04鼓支
行 215: 行 257:
 ⑤93年宪法修正案概括:93县,04乡,3改5 ⑤93年宪法修正案概括:93县,04乡,3改5
 ⑥土地使用权的变化:88转93分99统04征 ⑥土地使用权的变化:88转93分99统04征
-(三)宪法的基本规则P143: +=== (三)宪法的基本规则P143: === 
-1.不受其他任何国家机关监督的国家机关:全国人大 + 
-2.没有不受监督的国家机关(人民的监督) +  * 1.不受其他任何国家机关监督的国家机关:全国人大 
-(四)宪法的渊源与宪法典结构P146: +  2.没有不受监督的国家机关(人民的监督) 
-1.美国宪法的序言有无法律效力:确定无效 +=== (四)宪法的渊源与宪法典结构P146: === 
-2.中国宪法的序言有无法律效力:推定有效 + 
-3.宪法典附则部分的法律效力:确定有效(中国宪法没有附则) +  1.美国宪法的序言有无法律效力:确定无效 
-专题十 国家的基本制度P150: +  2.中国宪法的序言有无法律效力:推定有效 
-(一)基本经济制度P151: +  3.宪法典附则部分的法律效力:确定有效(中国宪法没有附则) 
-国有:城土海水矿 +==== 专题九 国家的基本制度P150: ==== 
-集体:自留山地宅基地 + 
-原则国家,集体例外:森山草荒滩 +=== (一)基本经济制度P151: === 
-原则集体,例外国家:农郊土地 + 
-(二)基本文化制度P153: +  国有:城土海水矿 
-1.教科文体思 +  集体:自留山地宅基地 
-2.普及义务教育,发展其他教育 +  原则国家,集体例外:森山草荒滩 
-(三)基本社会制度P154: +  原则集体,例外国家:农郊土地 
-1.广义的社会制度:一切跟社会有关的制度 +=== (二)基本文化制度P153: === 
-2.狭义的社会制度:社会保障制度 + 
-3.社会制度我国宪法的体现:社保医疗、劳保人才、生育秩序 +  * 1.教科文体思 
-4.根本制度:①社会主义制度②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最根本的政治制度)③最根本的国家任务:四个现代化(工业农业国际科技)其余都是基本制度 +  2.普及义务教育,发展其他教育 
-(四)各级人大的选举制度P164: +=== (三)基本社会制度P154: === 
-1.直选346,间接10 12 15(如果选3个人大代表,最少4个候选人,最多6个候选人) + 
-2.直选三标志:选区、选民、监委会 +  1.广义的社会制度:一切跟社会有关的制度 
-(五)选举的基本制度P165: +  2.狭义的社会制度:社会保障制度 
-1.选委会统归县人常领导,县人常叫领导,市以上叫指导 +  3.社会制度我国宪法的体现:社保医疗、劳保人才、生育秩序 
-2.选民登记:20日公布,5日申诉,3日处理,5日起诉 +  4.根本制度:①社会主义制度②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最根本的政治制度)③最根本的国家任务:四个现代化(工业农业国际科技)其余都是基本制度 
-3.提出候选人:单位可单可联合,个人必须10个人,谁能投票找谁推,间接选举酝酿两天 +=== (四)各级人大的选举制度P164: === 
-4.介绍候选人:应当介绍,提前1天 + 
-5.选举怕增长 +  * 1.直选346,间接10 12 15(如果选3个人大代表,最少4个候选人,最多6个候选人) 
-6.直选双过半,间选单过半 +  2.直选三标志:选区、选民、监委会 
-7.不足的名额另选 +=== (五)选举的基本制度P165: === 
-(六)选举的物质保障及特区、台湾省人大代表的产生 + 
-1.代表的辞职:县找县,乡找乡,间选回到原人常,间选丢人得报告 +  * 1.选委会统归县人常领导,县人常叫领导,市以上叫指导 
-(七)特别行政区与中央权力的分配P172 +  2.选民登记:20日公布,5日申诉,3日处理,5日起诉 
-1.中央的权利:国防外交基本法,人事任命不正常 +  3.提出候选人:单位可单可联合,个人必须10个人,谁能投票找谁推,间接选举酝酿两天 
-2.哪些官员需要经过中央任命才能上任:政府特主要(政府中的特首和主要官员),澳门检察长 +  4.介绍候选人:应当介绍,提前1天 
-3.香港、澳门两个基本法:基本法由全国人大制定,也只能由全国人大来修改 +  5.选举怕增长 
-4.哪些法律在特区不仅生效并且可以实施:+  6.直选双过半,间选单过半 
 +  7.不足的名额另选 
 +=== (六)选举的物质保障及特区、台湾省人大代表的产生 === 
 + 
 +  * 1.代表的辞职:县找县,乡找乡,间选回到原人常,间选丢人得报告 
 +=== (七)特别行政区与中央权力的分配P172 === 
 + 
 +  1.中央的权利:国防外交基本法,人事任命不正常 
 +  2.哪些官员需要经过中央任命才能上任:政府特主要(政府中的特首和主要官员),澳门检察长 
 +  3.香港、澳门两个基本法:基本法由全国人大制定,也只能由全国人大来修改 
 +  4.哪些法律在特区不仅生效并且可以实施:
 ①全人常决定特区进入到紧急状态或对外宣战,国务院发命令将有关全国的法律在特区实施 ①全人常决定特区进入到紧急状态或对外宣战,国务院发命令将有关全国的法律在特区实施
 ②直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把它列入到基本法的第三个附件 ②直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把它列入到基本法的第三个附件
-(八)官员P173 +=== (八)官员P173 === 
-1.任职资格:+ 
 +  * 1.任职资格:
 ①40:年满40 ①40:年满40
 ②20:居住年限 ②20:居住年限
行 263: 行 316:
 ④中:中国公民 ④中:中国公民
 ⑤无:无外国居住权 ⑤无:无外国居住权
-2.澳门特首没有“在外国无居留权”的限制,但在任职期间不能有外国居留权 +  * 2.澳门特首没有“在外国无居留权”的限制,但在任职期间不能有外国居留权 
-(九)立法 +=== (九)立法 === 
-1.基本法的修改和解释:两个2/3+特首点头 + 
-2.针对基本法的解释主体:+  * 1.基本法的修改和解释:两个2/3+特首点头 
 +  2.针对基本法的解释主体:
 ①全人常:效力高、不受限 ①全人常:效力高、不受限
 ②特区法院:效力低、受限自制条款、终审申请非自治 ②特区法院:效力低、受限自制条款、终审申请非自治
-(十)基层群众自治组织+=== (十)基层群众自治组织 === 
 1.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含义和特点: 1.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含义和特点:
 ①设立需批准 ①设立需批准
行 275: 行 330:
 ③出错可纠正(A政府出面,责令改正B法院出面,直接撤销) ③出错可纠正(A政府出面,责令改正B法院出面,直接撤销)
 2.村务公开:一般每季、财务每月、大事随时 2.村务公开:一般每季、财务每月、大事随时
-专题十二 国家机构 P192: +==== 专题十 国家机构 P192: ==== 
-(一)全国人大和人常常委会+ 
 +=== (一)全国人大和人常常委会 === 
 1.特赦:人常决定,主席宣布,法院裁定 1.特赦:人常决定,主席宣布,法院裁定
 2.会议制度:常委会召集,主席团主持(乡:老主席团召集,新主席团主持,开会以后选举) 2.会议制度:常委会召集,主席团主持(乡:老主席团召集,新主席团主持,开会以后选举)
 3.人常不罢免,机关不质询 3.人常不罢免,机关不质询
-(二)国务院P201:+=== (二)国务院P201: === 
 1.部委调整:总理提出,人大人常决定 1.部委调整:总理提出,人大人常决定
 2.省部紧急国务院,开火停火全人大,其余都是全人常,人常闭会可开火 2.省部紧急国务院,开火停火全人大,其余都是全人常,人常闭会可开火
行 287: 行 345:
 5.地方检察长除了要经过同级人大的选举之外,还需要经过上一级人大常委会的批准 5.地方检察长除了要经过同级人大的选举之外,还需要经过上一级人大常委会的批准
 6.提案制度:地方人大的一质鱿:管事过十一,常委无权利,乡大变成主席过51 6.提案制度:地方人大的一质鱿:管事过十一,常委无权利,乡大变成主席过51
-专题十六 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概述P269: +==== 专题十一 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概述P269: ==== 
-(一)司法的概念和特征 + 
-1.司法的特征:独立性、被动性、交涉性、程序性、普遍性、终极性 +=== (一)司法的概念和特征 === 
-(二)司法的功能 + 
-1.司法解释审委会,指导案例可专委 +  1.司法的特征:独立性、被动性、交涉性、程序性、普遍性、终极性 
-(三)司法公正: + 
-1、司法活动的合法性 +=== (二)司法的功能 === 
-2.司法人员的中立性 + 
-3.当事人地位的平等性 +  * 1.司法解释审委会,指导案例可专委 
-4.司法程序的参与性 + 
-5.司法结果的正确性 +=== (三)司法公正: === 
-6.司法活动的公开性(国密隐私未成年。调解结案不公开,一般案件相关人,重要案件社会人) + 
-7.司法人员的廉洁性(禁止一切不正当接触,正当接触(三工):工作需要、工作时间、工作地点) +  1、司法活动的合法性 
-(四)司法独立: +  2.司法人员的中立性 
-1.三个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 +  3.当事人地位的平等性 
-2.避免领导干部的干预 +  4.司法程序的参与性 
-3.强化对司法权威的维护 +  5.司法结果的正确性 
-4.加强对司法人员的履职保障 +  6.司法活动的公开性(国密隐私未成年。调解结案不公开,一般案件相关人,重要案件社会人) 
-专题十七 审判制度与法官职业道德 P279: +  7.司法人员的廉洁性(禁止一切不正当接触,正当接触(三工):工作需要、工作时间、工作地点) 
-(一)法官的条件和任免 +=== (四)司法独立:=== 
-1.限制条件:永远别回来,近亲监护是例外 + 
-2.任职回避:(法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的)不能同院都领导,不能正副院长和法官 +  * 1.三个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 
-(二)法官的职业道德+  2.避免领导干部的干预 
 +  3.强化对司法权威的维护 
 +  4.加强对司法人员的履职保障 
 + 
 +==== 专题十二 审判制度与法官职业道德 P279: ==== 
 + 
 +=== (一)法官的条件和任免=== 
 + 
 +  1.限制条件:永远别回来,近亲监护是例外 
 +  2.任职回避:(法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的)不能同院都领导,不能正副院长和法官 
 +=== (二)法官的职业道德 === 
 法官的职业道德: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维护司法形象 法官的职业道德: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维护司法形象
-(三)法官的职业责任 +=== (三)法官的职业责任 === 
-1.不予纪律处分的情况:认识偏差不处分 + 
-2.免于纪律处分的情况:情节轻、无后果、态度好、能改正 +  * 1.不予纪律处分的情况:认识偏差不处分 
-(四)人民陪审员 +  2.免于纪律处分的情况:情节轻、无后果、态度好、能改正 
-1.名额:5倍海选,3倍正式,人常任命,推荐最多1/+=== (四)人民陪审员 === 
-专题十八 检察制度和检察官职业道德 + 
-1.检察官的特色:担当 +  * 1.名额:5倍海选,3倍正式,人常任命,推荐最多1/
-2.惩戒委员会只提意见,最后给出处分的是原单位 +==== 专题十三 检察制度和检察官职业道德 ==== 
-专题十九 律师制度和律师职业道德 + 
-1.公证员实习3年,律师实习1年 +  * 1.检察官的特色:担当 
-2.律师可以当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期间不能执业) +  2.惩戒委员会只提意见,最后给出处分的是原单位 
-3.律师不能明示或暗示自己是专家 +==== 专题十四 律师制度和律师职业道德 ==== 
-4.风险代理:婚姻继承+刑事、弱势群体+国赔+政府指导价的案件 + 
-5.律师维护的是当事人的合法利益(非法利益不再维护)+  1.公证员实习3年,律师实习1年 
 +  2.律师可以当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期间不能执业) 
 +  3.律师不能明示或暗示自己是专家 
 +  4.风险代理:婚姻继承+刑事、弱势群体+国赔+政府指导价的案件 
 +  5.律师维护的是当事人的合法利益(非法利益不再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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