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内容
水月笔记
用户工具
登录
站点工具
搜索
工具
显示页面
过去修订
反向链接
最近更改
媒体管理器
网站地图
登录
>
最近更改
媒体管理器
网站地图
您在这里:
开始
»
法考
»
三国
»
国际私法
您的足迹:
法考:三国:国际私法
本页面只读。您可以查看源文件,但不能更改它。如果您觉得这是系统错误,请联系管理员。
收养的条件和手续适用收养人“和”被收养人的经常居所地法律。 收养的解除适用收养时被收养人的经常居所地法或法院地法。 收养的效力适用收养时收养人的经常居所地法 侵犯人权,用被侵犯人的经常居所地法律。 诉讼离婚适用法院地法。 夫妻财产分割 ,首先,双方当事人可以选择适用一方经常居所地法、国籍国法或主要财产所在地法。没有选择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既没有选择也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 遗嘱,立遗嘱或者死亡的经常居所地,国籍国法或者遗嘱的的行为地法均可。 宣告死亡和宣告失踪适用被宣告对象的经常居所地法 动产物权适用双方当事人选择的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法律事实发生时(物权可能变动)动产所在地法 法人及其分支机构的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组织机构、股东权利义务等事项,适用登记地法律。登记地和主要营业地不一致的,可以适用主营业地法。 在一般侵权中,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侵权行为发生后协议选择所适用的法律;没有选择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侵权行为地法。 知识产权的侵权责任,被请求保护地法(权利赋予地法),当事人也可以在侵权行为发生后协议选择适用法院地法律。 不当得利、无因管理,适用当事人协议选择适用的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当事人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不当得利、无因管理发生地法律。 代理的内部关系,首先适用当事人选择的法律,没有选择的,适用代理关系发生地法律。 代理的外部关系,适用代理行为地法律。 票据当事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依照其本国法,如依照其本国法为无行为能力或者为限制行为能力,而依照行为地法为完全行为能力的,依行为地法 结婚条件,适用当事人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或者国籍国缔结婚姻的,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
CKG Edit
/www/wwwroot/dokuwiki/data/pages/法考/三国/国际私法.txt
· 最后更改: 2023/07/27 23:13 由
bjgdtc
页面工具
显示页面
过去修订
反向链接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