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直 属 机构主管国务院的某项 专 门业务,具有独立的行政管理职能。
“ 部管局 ”主管 特定业务 ,行使行政管理职能, 部管局的级别层级较低,无权制定规章
一高一低留中间
一高:组成部门(部委行署:公安部、司法部、卫健委、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海关总署)设立经过人大
一低:处 设立经过组成部门自己
中间:统统交给国务院(司是批准,其他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