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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考:三国:国际私法

这是本文档旧的修订版!


侵犯人权,用被侵犯人的经常居所地法律。

遗嘱,立遗嘱或者死亡的经常居所地,国籍国法或者遗嘱的的行为地法均可。

宣告死亡和宣告失踪适用被宣告对象的经常居所地法

/www/wwwroot/dokuwiki/data/attic/法考/三国/国际私法.1690380771.txt.gz · 最后更改: 2023/07/26 22:12 由 bjgd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