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考:商:公司法
这是本文档旧的修订版!
七件大事特别表决需要2/3(股份是出席的2/3)股东通过:
1. 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2.公司的合并、分立
3.解散
4.两改,变更公司形式,修改公司章程
(章程资本合分散,变更形式2-3)
记忆:
股东对外转让股权,通知+优先购买权保护公司内其他股东。
股东会内容违反章程,可撤销(股东在决议作出后的60日内向法院申请撤销该决议)
董事会低于3人,到期没有改选,董事需要超期服役。
代持股 ,名义股东享受股东权利,被代的人享受收益分红。
股东转让需要工商名册登记变,不然就没转完成。
股东的持股时间不足180天 ,不能诉讼。
不开会2年,公司僵局,10%以上股东告公司强制解散。
变名册取得股东资格。
分红有约从约,无约按实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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