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工具

站点工具


法考:民法:过错推定

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

过错推定:

地面施工、医疗损害、一般侵权、帮工内部

无过错原则:

证明自己主观上没有过错是不能免责的

  1.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 :由监护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2.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致人损害 :由用人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
  3. 提供个人劳务一方因劳务致人损害 :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无过错责任。
  4. 产品责任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和销售者承担不真正连带责任,为无过错责任。
  5. 机动车交通事故 :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之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承担无过错责任。
  6. 环境污染责任 :因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污染者承担无过错责任。
  7. 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 :从事高度危险作业者,高度危险物品的经营者、占有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8. 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 :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无过错责任(但动物园承担过错推定责任)。
/www/wwwroot/dokuwiki/data/pages/法考/民法/过错推定.txt · 最后更改: 2025/02/15 20:45 由 bjgdtc